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发布两份通函以利便持牌虚拟资
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接通全球流动性及扩大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范围方面。其中
《有关扩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产品及服务的通函》拟扩大持牌虚拟资产交易
平台产品与服务:一是修改代币纳入规定,向专业投资者提供的虚拟资产(含
稳定币)不再要求 12 个月往绩;持牌稳定币可向散户发售且豁免该要求。二是
明确平台可分销数字资产相关产品与代币化证券,并可为客户在托管人处开立
信托/客户账户。三是允许通过有关联实体托管未在平台交易的数字资产,须遵
守现有指引与风险管控;代币化证券托管可个案豁免第二阶段评估。
回覆